关于加强校园教学区(一期)交通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2-26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池州学院校园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管理规定(试行)》(院字[2015]136号)精神,经校领导同意,现就校园教学区(一期)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227日起,教学区(一期)实行封闭,禁止机动车、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进入教学区行驶和停放;

二、所有机动车、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请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有序停放;

三、校园通行各类车辆应服从保卫处工作人员管理。

由此引起的不便,请广大师生员工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池州学院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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