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文明停车的通告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22-08-19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提升校园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型汽车应按照车辆行进方向顺向将车辆停入临时停车泊位内,严禁逆向、横向、跨位停车或占用人行道、转弯位、掉头位、公共场所停放;
二、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泊位内,严禁压线、超越禁止停车线或占用消防通道停放;
三、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应停放在专门划定区域内,车头统一朝向道路侧,严禁占用汽车停车位;
四、严禁擅自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私设停车泊位停放车辆;
五、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设置、撤除临时停车泊位或擅自设置障碍占用停车场地,影响其他车辆正常停放。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对汽车移除门禁系统,对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进行清理。
文明创建人人有责,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增强文明意识,倡导良好道德风尚,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示范者、引领者,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文明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