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树牢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3月15日至17日,保卫处联合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开展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快递中心、超市、消防泵房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活动中对涉及安全用电、电线电路、飞线充电、灭火设备、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求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等制度措施,并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切实维护本单位消防安全。对检查出的消防隐患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解决方案,要求相关单位限期内整改到位,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学生公寓、食堂、快递中心、超市等单位消防责任,促进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切实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校警务站人员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