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需要迁移户籍的学生名单统计汇总(另考研或专升本的学生需提供就读学校详细地址),于615日前送交保卫处治安科,以便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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