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内禁止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通行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9-09-16 点击数:

 

广大师生员工:

为迎接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创建文明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根据《池州学院校内禁止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通行实施方案》(校字[2019]4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920号起校园内禁止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学生生活区、教学区、办公区。

二、实施阶段

(一)自行处置阶段

2019912日—919日,由校园禁行车车主自行处置。

(二)集中处理阶段

2019920日起,对自行处置阶段仍未处置且停放在学校的禁行车辆,学校将视为无主车辆集中清理。

三、本校教职工禁行车辆的管理

(一)本校教职工因上下班等确需骑乘校园禁行车辆出入校园的,凭有效证件到保卫处申办证牌,凭证牌出入校园,并按要求停放在南、西大门指定停车场。

(二)办证对象及方法:本校教职工于916日至20日,凭有效证件和申请表(保卫处网站下载)到保卫处申领证牌,原有证牌同时作废。

(三)办证地点及联系人:行政楼北一楼116办公室(联系人:方老师,电话:2748755)。

(四)居住在校园内的教职工从生活区到西大门骑乘禁行车辆只允许沿“聚贤路”北段(西大门围墙北段道路)通行。

(五)本校教职工骑乘校园禁行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校园禁行区域规定。违者,保卫处将取消其证牌,查扣车辆,并报告所在部门按《方案》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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