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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

作者: 时间:2010-05-07 点击数:

    

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性别要求:

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年龄要求: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二、预征流程

    5-6月15前:毕业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名过程中《预征登记表》里“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

    6月30前:按照当地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经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复印存档备查后,发给学生本人,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10月31前: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2月31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2011115前:县级兵役机关将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代偿申请表》送交县级资助中心,经审核后,寄送毕业生原就读高校资助管理部门。

2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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