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消防安全制度

作者: 时间:2019-10-25 点击数:

一、教学楼是学校教学的主要场所,属学校消防重点防护部位。要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消防器材的有效。配备在楼内的消防水带和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二、消防疏散通道不准堆放易燃品等杂物,确保楼道内无易燃品和楼道畅通。

三、教学楼内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线,必须改造的电源线路由后勤管理部门指定专业电工完成。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教学楼,防止因不慎而发生火灾;实验教学所使用的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实行专人管理,且在专业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使用。

五、教室和教师休息室内的教学用电器设备,尤其是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在人员离开前务必切断电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六、教学楼内的电源线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防止因线路故障而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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