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1-11-01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提升校园形象,推进师生素质提升,依据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曝光内容:校园内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办公楼周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二、曝光时间:2021年11月2日起,对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进行常态化“曝光”。

三、曝光方式:对校园内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不定期通过电子政务、保卫处网站公开曝光。

四、相关要求

(一)小型汽车应按照车辆行进方向顺向将车辆停入临时停车泊位内,严禁逆向、横向、跨位停车或占用人行道、转弯位、掉头位、公共场所停放;

(二)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泊位内,严禁压线、超越禁止停车线或占用消防通道停放;

(三)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应停放在专门划定区域内,车头统一朝向道路侧,严禁占用汽车停车位;

(四)严禁擅自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私设停车泊位停放车辆;

(五)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设置、撤除临时停车泊位或擅自设置障碍占用停车场地,影响其他车辆正常停放。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增强文明意识,倡导良好道德风尚,积极参与、支持“曝光”工作,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示范者、引领者,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为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

池州学院  

2021年11月1日

版权所有:池州学院保卫处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技术支持: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