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池州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补发)安装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传达到相关师生员工,以保障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一、安装对象
2024年9月6日前各单位报送的《池州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补发“通行标识”统计表》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师生员工:
1.人员对象:教职工及其家属;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学校第三方外包单位员工。
2.车辆条件:已取得国家管理部门发放的电动车正式号牌、于2024年9月2日之前购买、车况良好且不得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二、安装地点
学生电动车:公共教学楼北楼东侧
教职工、第三方服务人员电动车:行政楼西侧停车场
三、安装时间
(一)学生电动车安装
二级学院 |
日期 |
时间段 |
外国语学院 |
9月29、30日 |
29日:12:00-17:00; 30日:9:00-17:00 |
体育学院 |
9月29、30日 |
29日:12:00-17:00; 30日:9:00-17:00 |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
10月8日 |
8:30-17:30 |
地理与规划学院 |
10月9日 |
8:30-17:30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10月10日 |
8:30-17:30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10月11日 |
8:30-17:30 |
商学院 |
10月12日 |
8:30-17:30 |
大数据学院 |
10月13日 |
8:30-17:30 |
艺术与教育学院 |
10月14日 |
8:30-17:30 |
机电与工程学院 |
10月15日 |
8:30-17:30 |
(二)教职工、第三方服务人员电动车安装
10月16-17日9:00—17:00行政楼西侧停车场
四、安装流程
1.车主请在指定时间段携带身份证,骑行电动车至指定地点,现场排队等待安装。
2.工作人员核验车主身份,现场登记“通行标识”号码,车主将领到的电动车“通行标识”交付安装人员。
3.安装人员安装完毕,车主按照指定路线立即驶离。
五、其他事项
1.因电动车补发安装数量较大,为保证安装进度,请车主听从指挥,搁置争议。如存在问题,车主应将问题信息报告给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相关单位汇总后请于10月16-17日将纸质盖章版报送给保卫处治安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594855747@qq.com邮箱,保卫处经研判后集中处理回复。
2.全体师生应按照指定时间及时安装电动车通行证,本次安装结束后将不再办理。
3.禁止无校园通行标识证的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电动摩托车等)在校园内骑行、停放,一经发现,学校将强制清理出校。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