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安徽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醉驾入刑五周年查处酒驾情况,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为突出的运输企业,通报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暨“守护平安—春季行动”情况。
一、醉驾入刑五周年以来查处酒驾情况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162819起,醉酒驾驶16630起,因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被终生禁驾驾驶人210名。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数据,2015年,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数量已居各类刑事案件之首。社会各界普遍认为酒驾整治堪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示范,有力提高了公安交警部门执法的公信力:一是执法严格。公安机关对达到醉驾标准的当事人一律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刚性执法,没有例外。二是与社会各界对公安交警部门提升执法公信力、保障交通安全的期盼高度契合,得到社会各界的拥护。三是发挥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普遍的共识。
五年来,我省将查处酒驾工作作为民警日常执勤执法的重要任务,定期开展整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在每年7个法定节假日、春运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全省性的整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2015年,总队组织全省酒驾异地互查14次,各市支队每月自行组织统一行动不少于4次,各县大队结合实际对重点时段、路段设点查处。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大力开展禁止酒后驾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2011年5月1日,芜湖查获全国首例“醉驾入刑”案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安徽卫视新闻联播、安徽交通广播、中安在线等新闻媒体予以报道。
查处酒驾案件的特点:一是深夜和凌晨时段是酒驾行为高发时段。受深夜和凌晨时段警力部署相对薄弱影响,少数驾驶人认为遇到交警夜查的可能性不大,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18时至2时查处醉酒驾驶案件占58.1%。二是餐饮和娱乐场所集中区域是酒驾高发区域。通过对查获地点和已查实饮酒地点以及行驶路线的分析,餐饮聚集地周边道路仍是酒驾高发、易发区域,应加强重点查控。三是从当事人性别看,男性占94.32%。四是从当事人年龄看,18-49周岁的占86%。五是从车辆类型看,小型车辆占近69%,摩托车占29%。六是从当事人职业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占近13%,其他人员占87%多。七是从道路看,在城市道路上查处获酒后驾驶占总量64.12%,在国省主干道路上查处酒后驾驶占总量的18.36%,在县乡道路上查处获酒后驾驶占总量的15.52%。八是从酒后驾驶酒精含量看,酒后驾驶的平均含量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9毫克,醉酒驾驶的平均含量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34毫克。九是当事人对公安交警部门部署开展的酒驾统一行动相关信息高度关注,通过网络、朋友圈传播和了解公安交警部门查处酒驾的具体日期、时段,往往因虚假信息误导或心存侥幸被查获。
醉酒驾驶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四条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安交警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将醉酒驾驶等行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与个人信用挂钩。
二、交通违法较为突出的运输企业
1、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被查处次数较多的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
一季度,全省共有81辆长途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被查处,其中,安徽六安新宇汽运集团霍邱县利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桐城市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濉溪县大运河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徽六安新宇汽运集团金运客运有限公司、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所辖长途客车分别被查处8辆(次)、6辆(次)、6辆(次)、5辆(次)、3辆(次)。共有11辆危化品运输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被查处,其中,阜阳市金山运输有限公司所辖危化品运输车被查处2辆(次)。
2、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较多的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
截至一季度末,全省客运企业所属车辆共有5464起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429家客运企业,其中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较多的客运企业有:淮南市淮汽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26起;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总公司,88起;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86起;淮南市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凤台分公司,75起;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75起;安徽省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68起。全省危化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共有5683起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21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其中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较多的危化品运输企业有:宿州市运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90起;宿州市双泽运输有限公司,347起;萧县欣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331起;洪武集团凤阳县奔驰运输有限公司,213起。
3、从事校车业务或从事旅客运输的车辆因严重超员被追究刑责的。
一季度,全省共有18辆从事校车业务车辆、12辆从事旅客运输的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驾驶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涉及9家客运企业。
针对上述情况,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经专门下发督办整改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铸安”行动,迅速组织交通运输、教育行政、公安交管、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对上述道路运输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对所辖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面、有效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强化从事校车业务车辆的源头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切实预防涉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暨“守护平安—春季行动”情况
4月11日,我省部署在第二季度开展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和“守护平安—春季行动”,制定了16项具体工作措施,围绕源头、高速、农村、国省道四个主要战场,突出整治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努力实现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开展行动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
一是集中排查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强化五类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全省集中开展了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辖区内重点隐患车辆、驾驶人及隐患企业清单。对重点隐患车辆等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截至目前,全省“营转非”大客车报废率已达100%,单位名下“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提升至95.91%;全省危险货物运输车检验率达99.66%,报废率达99.83%;大型客车检验率达98.16%,报废率达99.98%;大型旅游客车检验率达99.54%,报废率达99.69%;校车检验率达99.96%,报废率100%。二是坚守路面主阵地,强化路面行车秩序管理。严查严管严处一批“致乱致祸”的严重交通违法,如开展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百日行动”专项整治等,确定将宁洛、济广、沪陕、沪蓉和沪渝等五条高速公路和国道105、省道101作为我省重点管控道路,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违规运行,高速公路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农村地区电动三轮车、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摩托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以及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二季度以来,全省共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19.9万起,超员1.1万起,无证驾驶1.2万起,酒后驾驶3563起,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1973起,客运车辆、校车无证无牌违法行为共17起。三是延伸管控触角,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共管共治。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托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沿线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对本地所有车辆和驾驶人(含无牌无证车辆和无证驾驶人)逐一进行摸底调查,督促无牌无证的车辆和驾驶人办证上牌。在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重要路段、出入村口、城市周边旅游景区(点)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点(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和劝返、制止、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二季度以来,全省已查处农村公路交通违法行为56010起,其中超员1172起,无牌无证4222起。会同公路部门,结合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力排查整治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穿过人员密集乡镇、平交道口设置较密、标志标识缺乏等易发事故隐患点段,目前各地已排查上报公路隐患点段122处,下一步我们将提请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实行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力争到年底省级隐患整治率力争达到100%,市、县级隐患整治率不低于90%。四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整治以来,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8429起,造成78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3%,死亡人数下降60%。
希望通过以上情况介绍和曝光,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与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以中短途旅游为主的自驾车出行和客运流量将大幅攀升,重点旅游城市、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增加。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周密的安保方案,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在此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出行安全,过一个愉快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