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初,安庆市某建材公司负责人王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今年2月份其朋友李某说自己现在在做建材生意,但没有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手续,要求暂时挂靠到王某的公司。王某碍于朋友情面就同意了。今年7月份,李某和合肥某建材公司谈成一笔买卖,李某在王某的同意下,以王某公司的名义与合肥建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数额20余万元。7月底,李某在没有支付货物的情况下,将合肥建材公司付款支票骗取后逃匿。
警方提示:该案中李某借挂靠之名逃避履行合同义务,被挂靠单位因疏于管理和防范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此,公安机关提醒公司企业主管人员在接受他人挂靠合作经营时,要明确合作内容和经营权限,承担起管理监督职责,防止出现因监督管理不严导致公司企业财产、名誉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