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不法分子以捐建寺庙莲位为名非法集资

作者: 时间:2015-08-24 点击数:

近期,马鞍山市警方在办案中发现,安徽某公司与芜湖某寺庙签订捐建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无偿为寺庙修建庙宇殿堂,但在实际运作中,该公司仅仅是在寺内修建莲位设施,同时对外宣称:莲位既可以作为投资(每个售价500012000元不等,且满一年后可由公司收回,并返还本金及年息24%的回报),也可由投资人本人或其家人永久使用,享受寺庙的供奉,该公司在马鞍山与155名集资人签订“莲位委托捐建及回赎收益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959.3万元。

警方提示:涉案公司在未经当地宗教事务管理及民政等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假借为寺庙捐建庙宇、殿堂,冒用该寺之名,擅自修建莲位,并利用信教群众的虔诚信仰,以销售莲位为手段变相集资,极具欺骗性、隐蔽性。广大信教群众,面对类似宣传销售行为,应提高警惕,切莫盲目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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