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十大网络诈骗的作案手法与防范要点(九)——冒充公检法类

作者: 时间:2016-03-14 点击数:

 

受骗指数:★★★

受骗人群:中老年人和家庭留守妇女

典型案例:

1、邮局打来电话称涉嫌邮寄毒品:2014817,合肥市民王某在家中手机接到00057211185的号码,对方称邮政局里有个事主包裹,并给了受害人自称是邮政局的联系电话7342176,事主联系后对方自称是邮电局的,并说受害人包裹里有毒品,毒品已经移交给公安局了,让受害人马上打05727778760打这个号码报警,受害人打了案犯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公安局的,怀疑事主贩毒、洗钱,为了证明事主与毒品无关,让事主王某存两万块钱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安全账户去接受调查,后王某就到邮政储蓄银行汇给对方二万元钱,之后就电话联系不上,被骗20000元。

2、“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来通缉令:今年34日上午,事主张女士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是北京的“警官”,称其身份涉嫌1宗洗黑钱的案件,要调查其银行账户,并要求张女士到酒店开个有电脑的房间,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录入资料备查。不知有诈的张女士赶紧跑到附近的某酒店开了间房,在对方的遥控下,插入银行U盾,登入对方所给的所谓网址,当她将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密码填入后,手机就收到其银行卡上的10万余元被转账的信息,才警觉到上当受骗,遂报警。

防骗提示:

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有关身份信息,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邮局、社保、医保、银行工作人员,按照剧本拨打电话给受害人,慌称事主“信用卡透支”、“包裹涉毒”、“社保卡、医保卡异常”、“涉嫌洗黑钱”,多人配合,层层设陷,在取得受害人信任,进行威胁、恐吓,威逼受害人将钱款汇至所谓的“安全账号”进行诈骗。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从来没有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也不会通过电话办案子,更不会要求群众转账、汇款。接到电话要求你汇款、转账的,那肯定是骗子。

版权所有:池州学院保卫处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技术支持:宣传部